哪些領導幹部"能下"?中組部解答
【哪些領導幹部"能下"?中組部解答】近日,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徐啟方回應有關新修訂的《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》有關問題時,介紹了落實“幹部能下”6個方麵的重點措施。
6個方麵如下:
一是把年度考核作為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,深入了解幹部的政治表現、能力水平、工作實績、作風狀態、群眾口碑等。
二是堅持在重大任務重大鬥爭一線,考察識別幹部,在實戰考驗中辨別高下,區分優劣。
三是加強綜合分析研判,用好幹部的考核考察、巡視巡查、審計統計、個人有關事項報告、民主評議、信訪等方麵成果,動態掌握幹部現實表現。
四是嚴格落實責任,把《規定》執行情況納入黨委黨組履行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、“一報告兩評議”、巡視巡查、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等內容,納入黨委黨組書記年度考核述職內容。
五是建立及時報備製度,要求每年向上級報備上年度相關情況,推進能上能下常態化。
六是加強輿論宣傳,推動形成有利於能上能下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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